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汇总纳税范围如何确定?

时间:2014-09-30  点击: 来源:网络

汇总纳税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2014年第26号公告第三条规定,总机构发生除电信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但是,考虑到电信企业业务模式和税务部门的征管难度,从方便纳税人和税收征管的角度出发,在电信企业地市分支机构能将各项业务分别核算的情况下,同意上述电信企业的所有增值税业务均纳入汇总纳税范围。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