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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3)

时间:2020-03-26  点击: 来源:网络

  

  五、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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