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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办起来很方便(2)
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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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互动、更有感,纳税人享受到更充分的税收优惠
福建莆田市民林先生2019年从一家公司累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4万多元,先前预缴个人所得税1万多元,年度汇算后全年应纳税额只有几千元。“现在个人所得税交得少了,钱包变得更鼓了。”已经收到数千元退税款的林先生说。
2018年8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修正,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纳入个人所得税综合征税范围,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再按年度进行汇算。根据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据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年度汇算,通俗来说,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同时,对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以及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无须办理年度汇算也无须补税,给予纳税人充分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