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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报批类减免税应注意事项(9)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9]88号。
二十八、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形成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的扣除报批
报批事项: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形成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的扣除。
报送时间: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
报送资料:(1)投资合同(协议);(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损失的书面声明;(3)被投资方清算有关文件;(4)被投资方清算前一年财务报表;(5)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9]88号。
二十九、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发放贷款损失的扣除报批
报批事项: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发放贷款损失的扣除。
报送时间: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
报送资料: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证明;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证明;3、法院强制执行记录;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9]88号。
三十、支持和促进就业企业所得税收减免的报批
报批事项:支持和促进就业企业所得税收减免。
报送时间: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
报送资料:1、减免税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认定证明及其附表;5、资产负债表(或企业财务报表);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