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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须知及温馨提示(2)
时间:20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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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首选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数据报送手续,提倡“谁审计、谁报送”的年检方式,也可委托其他愿提供外汇年检报送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直投系统)为企业填报年检数据后,不需要到管理部提交纸质材料,但应留存相关材料3年以上备查。事务所需要为企业查询年检状态,确认企业是否通过外汇年检,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五、其它
(一)外汇年检办公地点: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905室 (西客站北广场向西约500米路北)。年检联系电话:63978922。在管理部年检现场办理年检的,依据年检现场公示的程序办理。
(二)请企业留意年检有关通知和工作要求,主动参加年检。若接到管理部、开户银行催检通知的,及时上网查看外汇年检须知,请尽快参加外汇年检。
(三)未按时参加2012年外汇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申报2013年外汇年检数据前,应尽快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到管理部接受处罚。管理部将直投系统设置为“暂停”状态恢复为“正常”后,企业按要求办理2012年补检及2013外汇年检。
(四)没有更换外汇登记IC卡的企业,请尽快到管理部柜台更换IC卡后,参加2013年外汇年检。
(五)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销、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已经北京市商务委批准清算、办理转内资变更手续的企业可不参加2013年外汇年检,但 须尽快到管理部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六)请各外商投资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随时通过客户端关注企业年检状态,外汇年检状态为“已确认”方为完成外汇年检。
(七)如外商投资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遗失直投系统管理员(admin)密码,应向外汇年检办公室申请办理密码重置。
企业或事务所应提交经法人代表签字的密码重置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会计师事务所应勤勉尽责。对于外汇年检中发现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审计失误、未准确审核年检申报数据等情况,管理部将通报至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