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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涉税服务业务规则--特殊税务处理合规性审核(试行)(5)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完成本次“XXXXXXX委托事项”专项涉税分析报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XXXXXX万元整(¥XXXXXXXXXX元)。
(二)上述费用自本约定书签订之日后甲方应分二期支付乙方,即:
(1)甲方应予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乙方组织调查、分析资料所需咨询费用XXXXXXXXXXX元整;
(2)甲方应于乙方《专项涉税服务咨询报告》提交后5日内,支付乙方咨询费用XXXXXXXXXX元整;
(三)发生的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差旅、食宿费等),由甲方据实承担。
四、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按期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正。乙方未按期改正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并扣除本协议项下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发生三次以上(含本数)上述未按期改正的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甲方已付款项退还。
(二)由于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本协议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五、其他事项
(一)协议书签定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协议书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订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地址: 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 XX月XX日
附件2:
资本市场涉税服务—
特殊税务处理合规性审核报告
(参考文本)
报告号:
致:X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提供专项涉税服务咨询。
在咨询过程中,我们主要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059号)、《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等财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贵公司提供的合同(协议)、凭证、账册、会计报告等有关会计及税务资料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咨询程序。
本次专项咨询结论:
本咨询报告仅提供给贵公司管理层内部参考使用,并不为其他任何目的。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之前,贵公司不得在向公众或任何第三方披露的任何文件中使用或引述本意见书。在编写任何引述我们或本意见书内容的文件时,贵公司应事先征得我们对于相关被引用内容的同意,我们保留拒绝的权利。
注册税务师签字(盖章):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报告日期:
甲方:XX公司(盖章) 乙方:XX事务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