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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型公司内部审计风险防范探讨(3)

时间:2010-02-02  点击: 来源:京审

  2.检查风险类
  (1)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
  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应该包括品行和能力。有的审计人员依仗审计所特有的权力,向被审计单位索取好处,最后“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软”,让被审计单位牵着鼻子走,丧失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其次,目前的审计人员往往来自于财务行业,在检查中容易出现重财务、轻管理现象,提出的审计建议局限于会计核算方面,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没有更多的帮助。而且一家企业的重大失控往往是在经营管理中,所以审计人员如果不职业、不敏感性,就很难发现存在的问题。
  (2)内部审计手段的局限性
  由于内部审计既没有法院和监察院的侦察手段,也没有工商和税务部门的执法手段。当审计中发现一些可疑点时,不能运用法律手段去工商部门调阅工商注册情况,也不能去银行调查账户开立和资金往来。试想,以上提到的企业,如果审计人员在有疑点时可以调查银行账户的资金走向,可以从工商部门查阅与其往来企业的基本情况,也许不难发现他们在外设立公司,从而早日发现舞弊行为。
  (3)过渡依赖社会审计成果
  社会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或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独立执业、有偿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凡上市公司、房地产、金融,以及国资和工商部门要求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这大大缓解了内部审计的工作量,但会出现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之间的空白区。例如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流程中,包含了对相关银行账户的存贷款余额、往来款余额进行函证,所以内部审计人员往往会忽视这些具体数据的核对,但如果注册会计师没有按规范履行审计函证程序,而出具了不全面或者判断失误的年度审计报告,那么就会给内部审计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导向。
  三、审计风险的控制措施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一个标准,它规范了内部审计各个工作阶段的主要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文提出的内部审计风险,根据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的对策是。
  (一) 规范审计程序
  1、编制审计计划
  审计工作计划是开展年度审计的基础,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在编制年度计划前,先向各直属公司下发《内部审计项目征询表》,请其按照常规内部审计和离任或歇业专项审计的类别,按照重要性顺序,提出下属公司的审计名单。集团审计部门在此基础上,制定集团年度审计计划。在年中,各直属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提出审计申请,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由审计部门实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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