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公司设立须知

时间:2010-09-28  点击: 来源: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申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文件、证件
①  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②  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  指定(委托)书。
办理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1.   申请国有、集体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  组织章程;
(3)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限国有企业)或验资报告;
(4)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  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指定(委托)书。
2.   申请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开业登记注册申请书;
(2)  组织章程;
(3)  股东资格证明;
(4)  验资报告;
(5)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  住所使用证明;
(7)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  指定(委托)书。
3.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公司章程;
(4)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  公司住所证明;
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  公司章程;
(5)  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名;
(6)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楚剧的验资证明;
(7)  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  资产评估报告(含国有资产的还应提交确认文件);
(9)  国有股权设置批准文件(含国有股权的提交);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发起人协议书;
(12)指定(委托)书。
5.申请国有、集体营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登记申请书;
(2)  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3)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