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登记程序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即外国 银行 分行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外国石油公司分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就可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外国企…
设立公司须注意问题: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按照业务性质,报北京市商务局或国务院相关主管委、部、局批准,取得《批准证书》; 注:外国广告企业、医药类…
关于注册代表处所需要的材料及要求,国家有相关规定。(提供投资方商业登记证认证文件,经营两年以上公司才可以设立代表处) 1. 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原件) 该申请信应…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 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中方承办(担保)单位或原批准机关同意注销的证明; 注:审批…
(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延长驻在期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常驻代表机构一次批准驻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金融机构为六年),期满需继续常驻的,应于原批准机关批准后30日内…
根据《关于部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自 2004年7月1日起 ,除特殊行业企业外,外国企业在华设立代表处实行直接工商登记。…
一、代表处注册规定 根据《北京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规定,除了外资金融机构、外国证券类机构等十四种机构设立代表处需要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批准外,外国广告、医药、…
一、外国企业合法开业证明 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如不能提供原件,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律师出具的公证文件、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
外商常驻代表机构,在法律上为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常驻代表处,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外国企业经营范围之内的业务联络和接洽的机构。代表机构需有一个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