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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的节税技巧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税法明确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
对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增值税。但必须单独核算,如果不单独核算就视同销售赞物,一并征收增值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并负贵运输的,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电信单位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j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电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案例分析】某商场为促销空调,推出为客户免费安装服务。假如每台空调的售价为4000元.商场为消费者开具4000元发票.同时聘请专业安装公司为客户安装空调,安装费为200元。
则商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4000÷(1+17)x17%=581.2(元)
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为:200x3%=6(元)。
在本例申,商场多缴了税。虽然空调售价为4000元,但又支付给安装公司200元。实际收入为3800元。
商场经过筹划,把这个销售过程改为下列模式:
商场开具3800元的销售发票,安装公司开具200元的安装费发票给消费者。安装公司的纳税和收入没有变化,但商场却节约了税金。
商场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为:3800+(1+17%)x17%=552.14(元)
每台空调销售比原来节省29元增值税,如果每年空调的销量是1万台,那么一年就能节省29万元的增值税。
销售结算方式的节税技巧
企业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可以使缴纳税款的时闻有所不同,可以合理推迟纳税。操作的技巧和要点如下:
(1)对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待收到货款时才出具发票纳税:
(2)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以防止垫付税款:
(3)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除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以避免预付税款;
(4)若商品非常紧俏。应选择预收货款的销售方式,提前收取一笔流动资金又无需纳税。
促销方式的选择与节税方案
促销方式的选择,不仅会影响到市场销售,也会影响到销售环节的税收负担。关注促销方式就等于关注税收。
【案例分析】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案:一是商品七折销售;二是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三是购物满200元,返还60元的现金。
假定该商场销售毛利润率为40%,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销售额为2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120元,赠送的6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36元。消费者同样购买200元的商品,对于该商场选择哪种方式最为有利呢? 方案一:商品七折销售,价值200元的商品售价140元,应纳增值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