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
E-mail: lzm@cpa800.com |
工资薪金个税的筹划
企业积极理解和充分掌握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各类免税工资薪金性收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企业发放给在职职工的免税工资薪金性收入主要是福利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需要着重注意福利费、误餐补贴、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几个方面。
1.福利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禾U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五)接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企业为职工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2.误餐补助的相关政策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但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的相关政策规定。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尽力按照限额上缴“三险一金”社会保险费用,尽可能地享受税收政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三险一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费率有以下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缴费率是本人工资收入的8%;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缴费率是本人工资的2%:失业保险费职工缴费率是本人工资的1%;住房公积金职工最高缴费率是本人工资的12%,但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纳“三险一金”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但超出部分并人当月工资薪金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大家都知道以上社会保险的好处,此处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