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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政策下的税务筹划要点
在当前经济形势处于浑浊不清的状态下,预测未来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情,对赌未来的税收也如出一辙。CFO需要辨别清楚积极财政政策背景下减税的性质、涉税风险、税收管控以及企业机会。
减税的性质和特点
中国新一轮税收的结构性调整稍早于近期所点明的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当时的市场远没有今天这般糟糕,并缺少应有的征兆。上述政策调整具标杆意义的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推出。新企业所得税八个百分点名义税率的降低,与眼下保GDP无关,是酝酿已久的事情。当时为了避免政府的岁入“俯卧撑”,政府在其他方面又采取了多项增税减支措施,包括企图使出口退税归零、提高资源税、从房地产业中用税费工具寻租,印花税的“半夜鸡叫”也是在此背景下发生的。
不过从性质上讲,当时的税收调整设计,总体偏重于解决企业高税负和经济结构扭曲问题,有减法也有加法,前提是财政盘子不能因税收调整而变小。属于“保守疗法”,政策上也谈不上什么积极。
采取包括转型在内的积极增值税政策、降低资本市场印花税、取消利息所得税、全面调整关税、清理房产业税费、消费税改革、提高出口退税率和个税起征点等,构成了政府新近提出的积极财政政策中“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内容。从性质上看,目前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是以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和结构性减税对冲已经完全失去使用方向感的岁入——由于经济活动长期受制于财政拖累而作出的纠正,属于一种零和式自我救赎。
2009年,各级政府或将还会推出某些结构性减税组合。包括再调出口退税率和关税、下调甚至临时取消房地产业大部分税费、下调包括银行在内的服务业营业税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自2009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后,最值得企业关注的是一般纳税人17%增值税税率问题。17%的增值税税率与大多数国家相比都属于高的,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率偏高的问题一直有些争论,只不过在当前形势下这个信号被放大了。人们对降低增值税率作为政府可能动用的最后手段仍然有一些期待。
减税力度低于预期
目前积极财政中税式支出(某些收入的放弃)的实施远比政府直接财政投入的大手笔来得保守。中央决策部门估计,目前已出台的所有减税、让利、减费措施,大约可以为企业减负5000多亿元。据此推算,剔除其中的减费因素,这个数字不足税收年收入的7%.而2008年在下半年税收增速有所放缓的情况下,全年税收收入仍然保持20%以上的增长率,远远超过GDP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