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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动漫企业认定优惠政策(3)
时间: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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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办法》规定: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关于营业税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