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哪些?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时间:2011-03-08 09:52
代表机构(代表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房屋、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装修费、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但不包括缴纳各项税收(指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罚款和滞纳金。
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对上述经费支出额必须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其中属于在中国境外的经费支出部分,提供其总机构和会计师签字的证明文件,一并报税务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