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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企业职工薪酬的审计(5)
时间: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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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案例二:关于按工作合同期限摊销
某企业大股东2009年5月以每股1元的价格将100万股股份转让给员工,7月以每股3.80元的价格转让给非企业人员。企业最后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87.60万元,并按该员工的工作合同期5年进行摊销。
风险提示七: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规范性影响的关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的法定责任,也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IPO审计时,针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规范性问题关注如下:
(一)目前IPO企业“五险一金”缴纳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1. 只为部分员工缴纳
某创业报告期只为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原因是员工非当地户籍和非城镇户籍占多数,流动性较高,员工对社保和公积金政策认识不够不愿缴纳;外地员工不了解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手续不完整而无法办理登记和申报手续。
2. 只缴纳部分险种
某企业报告期内未为部分员工缴纳医疗保险,未为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因是员工主要为周围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员工主要为农村居民,一般不需要通过购买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需求,因此员工不愿意交。
3. 缴纳基数低于法定标准
部分企业按已披露的缴费金额和比例计算,人均缴纳社会保险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仅为人均工资的30%和50%。
(二)相关监管部门的参考原则
1. 总体原则
由于我国社保公积金缴纳规定尚不完善,各地具体操作不尽相同,上市前发行人可能存在社保、公积金缴纳不合规的问题,从历史角度看问题,如果不涉及太大问题一般允许上市,但是上市后必须按规定缴纳。
2. 对于历史欠缴情况的要求
(1)说明原因;
(2)取得社保部门确认文件;
(3)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承诺承担所有因欠缴可能的支出或损失。
3. 披露要求
发行人应说明并披露包括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办理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未缴纳的人数及原因、企业与个人缴纳比例、缴纳起始日期、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形、补缴的金额及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未依法缴纳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形为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