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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购和使用普通发票(3)

时间:2011-04-14  点击: 来源:未知

    (3)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4)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识别合法发票

  合法发票应具备的基本内容:

  1、发票的名称;

  2、字轨号码;

  3、联次及用途;

  4、客户名称;

  5、开票日期;

  6、经营项目或商品名称;

  7、计量单位;

  8、数量;

  9、单价;

  10、大小写金额;

  11、开票人;

  12、单位盖章。

    合法发票的法定标志:

  1、发票联使用国家专控油墨套印椭圆形发票监制章和号码,使用验钞灯照射显现荧光。

    2、发票联使用国家专控纸张印制,该纸张在透光下可显现清晰的椭圆形图案,图案内有“SW”两个汉语拼音字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种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开具不合法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收取不合法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按照规定应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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