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缜密筹划 充分准备 积极推进扩大“营改增”试点(4)

时间:2013-04-27  点击: 来源:未知

  为了做到以上这三点,我们还打算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开展对口支援。我们准备请已经开展“营改增”试点的9个省市的国税和地税部门,对口支援22个在8月1日推开“营改增”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国税和地税部门。二是加大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由于“营改增”改革采取分地区试点方式,这就可能存在低征高扣的风险。我们在今年下半年将会同公安部和财政部一起,开展一次打击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服务业出口退税的专项活动,从而确保“营改增”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营改增”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记者:“营改增”试点过程中,有的企业反映税负有所增加,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楼继伟:通过四个途径可以逐步解决“营改增”试点企业出现的税负增加问题:一是逐步扩大试点的行业和地区范围,过去抵扣不足的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二是“营改增”试点可以促进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由过去的粗放式经营,转变为现代化的精细管理模式,这也会减轻企业的负担。三是随着“营改增”范围的扩大,出口退税制度也将更为完整,不仅是工业企业享受的出口退税力度会加大,原来不征收增值税的服务行业将也能享受到出口退税。四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特别是设备的不断更新,企业的抵扣税额也会进一步增加。因此,从长期看,企业税负增加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从长远看,全国范围的“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果是非常明显的。自今年8月1日起,“1+6”行业试点扩至全国,预计全年减收规模为1200多亿元,全部推开“营改增”后,全年预计可减税约两三千亿元。

  记者:据了解,增值税在国际上的发展趋势是实行单一税率,我国增值税原来已经有17%和13%两档税率,为什么“营改增”又增加了11%和6%两档税率?今后要不要考虑简并?

  王军:我们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我们正在配合财政部研究这个问题。

  记者: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要研究完善财政体制,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请问财政部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考虑?

  楼继伟:这是一个大题目,实施“营改增”就是要实现增值税的全地区、全行业覆盖,在统一的市场下,使流通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完全的抵扣,但如果对增值税收入不实行统一的分成比例,就会对市场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因此,目前针对试点时期的增值税分成办法仅仅是临时性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地方税体系,“营改增”全部推开后,失去营业税支撑的地方税税收在全国税收中的占比将大幅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构建地方税体系?中央税是什么?地方税又是什么?没有营业税后的地方主体税种是什么?这些问题都必须加以解决。

  同时,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也需要重新划分和调整,这不仅仅是财政问题、税收问题和多级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治理国家的问题,这项工作非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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