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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难题:央地财力调整争议(3)

时间:2014-07-09  点击: 来源:网络

  但从地方实践来看,似乎多采用“动增量”的模式。如山东省2013年进行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基本原则的第一条便是“存量不动,增量调整”,保证省与市县既得利益,仅仅调整了财力增量的分配格局。

  不过山东省的财政体制改革,并未涉及到事权的调整,变动都集中在财力配置方面。重在改变一些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前的老体制,理顺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下划省级税收、健全相应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省级与市县财力同步稳定增长的格局。

  据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介绍,这次改革,按照能放则放、保留基数的原则,除部分跨区域企业税收外,现行体制省级分享税收全部下划到了市县,作为市县财政收入,实行“属地征管、就地入库”。按2012年决算数测算,这次省级下划税收达251亿元,占省级税收的68.6%。

  一位市级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财政体制有一定的惯性,在调整所辖政府财力关系时,多采用只“动增量”的改革,来保证下辖政府的积极性。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对于市级与区县级政府间的财力关系,基本上3~5年会调整一下,因为各区县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能力差异很大,需要市级政府对财力进行统筹。但市级政府在调整时,不管该区县是否有人事变动,基本会保证既有的存量财力;如果统筹力度过大,财力较好的区县可能会丧失部分积极性,这是双方都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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