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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会计师事务所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

时间:2013-06-08  点击: 来源:未知


  中审国际内部治理方面存在分所隐性股东代持股份、主任会计师未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总分所财务管理不统一等问题;质量控制制度建设不完善,如未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保持客观性做出规定,对监控注意到的缺陷采取的补救措施不符合要求,对监控结果和违规买卖股票的处理存在相关条款指代不明、标准不清晰等问题;质量控制执行中存在总所质控人员严重不足、总所对分所质量管理控制不足、总分所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方面未实现实质性统一等问题。主任会计师谷杨、员工高东红违规买卖审计客户股票。中审国际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在质量控制部门提出的复核意见未全部解决的情况下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货盘点存在重大瑕疵,也未对存货期末计价进行减值测试;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银行存款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对部分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未进行函证且未说明原因,未编制函证控制表。

  安永华明:

  某上市银行年报审计不当

  安永华明在内部治理方面未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保障主任会计师有效履行法定职责;质量控制制度建设不完善,如未建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选拔、委派及考核制度,未建立较为详细明确的制度要求对各级复核人员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等;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中存在部分业务质量复核合伙人复核记录不规范、业务质量控制复核过程记录不完整、项目合伙人对审计业务独立性问题关注不足等问题。安永华明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11年中报、2011年年报审计项目以及对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执行鉴证业务过程中,对大额款项未实施必要函证程序,未留存重要审计证据,未关注信息披露中的重大遗漏以及未保持谨慎关注并实施充分鉴证程序,发表了不恰当的鉴证结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宁、肖慧;在执行某上市银行2011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未针对重大错报风险采取恰当应对措施,原咨询项目组成员未遵循相关规定参与了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严盛炜、张路。

  中瑞岳华:

  重要工程进度审计不当

  中瑞岳华内部治理不完善,存在个别分所对总所的部分制度执行不严格、专业团队的吸收考察制度未得到严格执行等问题;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有待完善,未对IPO追加审计承接管理做出明确规定,部分项目工作底稿编制、整理情况较差,对借阅工作底稿缺乏有效控制,未制定有关政策和程序以应对监控结果的处理;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中存在新员工未及时签署《独立性声明》,未严格执行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先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后审批等问题。中瑞岳华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中,未收集重要合同的工程进度单,没有通过审阅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验证完工进度,未按完工比例对主营业务成本进行测算,重要实质性审计程序缺失,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富根、苗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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