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做市商暴利的可能性研究(2)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 时间:2015-07-29 11:48

 

  在定价环节,挂牌企业和券商之间无疑存在利益冲突。从挂牌企业的角度来说,定价越高,获得的资金就越多;但是就券商而言,定价越高就意味着更高的风险。因此,券商需要在认真衡量各方因素后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

 

  申报环节。根据市场规则,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5%。相对买卖价差计算公式为:相对买卖价差=(卖出价格-买入价格)÷卖出价格×100%。虽然与国际上其他市场相比,相对买卖价差并不低,但是,这也无形中对做市商定价形成了一定的约束。

 

  在最后的交易环节,还可能出现券商持有的股票缺乏买家,甚至与做市商的预期相去甚远的情况。加上制度约束,新三板做市商对“将获暴利”的说法并不认可。

 

  通过以上论证,易三板认为做市商本身不同于坐庄,并不是以套取暴利为目的,再加上受到制度限制,做市商获取暴利的说法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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