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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2)
时间: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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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按普通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以普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线来划分,实际上就是经过了四个互相联系又各具特点的主要阶段。
(一)房地产行业会计制度前期阶段的特点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形成的前期,就是指改革开放以后至1988年底,即在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前的阶段。这一阶段曾执行过三项会计制度,即1983年底以前执行的《基本建设简易会计制度》,1984年1月1日至1986年底执行的《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987年1月1日至1988年底执行修订后的《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这一阶段还处于房地产业复苏和初步发展时期,会计核算要求并不高,成本核算到后期才有行业的专门规范,会计科目也比较简单,将“国家资金”科目改为“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科目。会计报表主要是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和专用基金表,其中资金平衡表后期不再保持三段平衡式。尽管1987年新修订的会计制度增设了基建借款情况表和投资包干情况表,但是并未根本改变会计核算方法。这一阶段仍然处于会计核算工作的初级阶段,后来,特别是1988年8月《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成本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才上了新的台阶,为后期行业会计制度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实施阶段的特点
随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和中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推进,房地产行业迫切需要适合自身经济核算的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
1989年1月1日开始施行《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这可以说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一项行业性会计制度,尽管略显简单,尚不全面,但对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很大。
1993年7月1日《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更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直至2005年企业全面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这一阶段也是整个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并不断走向成熟的时期,特别是1993年中国进行的会计改革,改变了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会计模式,将原来资金平衡表的体系改变为资产负债表体系。
这一阶段进一步规范了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建立开发成本一级科目来强化成本核算和管理,明确开发贷款利息分摊方法,允许采取加速折旧和谨慎性会计原则,房地产行业中的股份制企业开始计提4项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建立了企业资本金制度,确立所有者权益和资本保全制度。
这一阶段财政部发布并修订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和1项基本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同时在企业施行,其中有7项具体会计准则和1项基本准则在所有的企业施行,相对稳定的行业会计制度开始实施,是形成行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存的阶段,也是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变革较大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