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注意事项及技巧详细解析(3)

来源:京审 作者:京审 点击: 时间:2014-05-14 09:55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考核指标主要有:

    1.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3.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专家打分项30%的权重。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根据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确定分数,年平均转化4项以上为满分。

    4. 企业成长性指标占专家打分项20%的权重。此项指标是对企业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的权重。年增长率超过35%为满分。

    三、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要求

    (一)复审时间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对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 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二)复审申报资料要求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核心要件有三个: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达到标准;上一年度高新收入达到60%以上。 

    但是,从复审实际执行看,山东省执行的条件要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复审条件要严格许多。具体复审标准为:

    1. 近3年要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即企业拥有的专利,一定要与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直接相关联。独占或转让等方式获得的专利一定要在2010年底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或变更专利权人。  

    2. 2010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 要求按规定做好研究开发活动的确认及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每年度均要达标,且各年金额均要小于当年管理费用金额;要求设立研究开发费用专账。 

    4.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2010年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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