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知及公告
来源:未知 作者:京审 点击:
次 时间:2013-08-14 13:37
一、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二、哪些企业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其业务必须属于以下八大领域之一: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什么作用?
1、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可以免征40%的企业所得税(即由原来的25%减按15%征收-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
2、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企业招标竞标、彰显实力之法宝。
四、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时间安排?
根据北京市科委的通知,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从5月一直持续到10月,在此期间北京科委将组织一次评审。
另附: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已于2013年06月13日下达,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可以准备材料了。(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企业可以享受免征40%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具体通知如下。
各区县科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委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起启动2013年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13年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资格复审共分4批办理,其中: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集中1批办理,需参加资格复审的企业范围为本市2010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递交材料。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办理。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应于2013年8月30日前递交申报材料,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应于2013年9月30日前递交申报材料,申请第三批认定的企业应于2013年10月30日前递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及资格复审的企业应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填报认定及资格复审信息,并上传知识产权证明、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电子版)。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二、哪些企业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其业务必须属于以下八大领域之一: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什么作用?
1、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可以免征40%的企业所得税(即由原来的25%减按15%征收-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
2、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企业招标竞标、彰显实力之法宝。
四、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时间安排?
根据北京市科委的通知,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从5月一直持续到10月,在此期间北京科委将组织一次评审。
另附: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已于2013年06月13日下达,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可以准备材料了。(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企业可以享受免征40%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具体通知如下。
各区县科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委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起启动2013年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13年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资格复审共分4批办理,其中: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集中1批办理,需参加资格复审的企业范围为本市2010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递交材料。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办理。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应于2013年8月30日前递交申报材料,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应于2013年9月30日前递交申报材料,申请第三批认定的企业应于2013年10月30日前递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及资格复审的企业应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填报认定及资格复审信息,并上传知识产权证明、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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