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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外汇会计风险

时间:2010-04-29  点击: 来源:未知

一、会计风险与会计外汇汇兑损益——会计风险的再认识
  通常情况下,会计风险被等同于会计损益抑或认为会计风险仅是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公司会计报表上的损益变化。然而外汇汇兑损益包括已实现的汇兑损益和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其对产生会计风险的影响是不同的,并且这种影响不仅仅表现在合并会计报表之时。外汇汇兑损益是由于汇率的变动,企业在外币交易业务中通常会发生的外币交易损益和外币折算损益。已实现的汇兑损益通常是指由于最初交易发生时所使用的汇率与结算时所使用的汇率不同而引起的,因此可称为已结算的外币交易损益。
  [例1]某外贸公司2007年11月10日出口美国一批商品,以美元结算,价款为42000,赊账期为30天,当天的现行汇率为US$1=RMB¥8.50。12月10日赊账期满,收到美国公司价值为$2000的即期江票一张,当日的现行汇率为US$1=RMB¥8.84。
  公司2007年11月10日记账时,$2000折算为人民币170000元,但12月10日收到对方即期汇票到银行结汇时,汇率为US$1=RMB¥8.48,则实际兑换为人民币169600元,比当时记账金额少400元,即发生汇兑损失400。在2007年度的损益表上,此项损失为已实现的汇兑损失。反之若12月10日结汇时汇率为US$1=RMB¥8.52,则实际兑换人民币170400元,比原记账金额多400元,发生汇兑收益400元,在2007年度的损益表上表现为已实现的汇兑损益。有一点需注意,即11月10日企业到银行结汇时实际取得的是人民币银行存款,但若取得的是美元,即“银行存款——美元户”增加$20000。此时若12月31日的汇率为US$1=RMB¥8.47(¥8.53),银行存款美元$20000,折合为人民币169400元(170600元),又产生未实现的汇兑损失(收益)200。可见即使在外币交易已经结算,倘若结算采用的是外币仍会产生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因为此时只是外币资产由应收账款转为外币存款,仍然在汇率变动的影响之下。
  未实现的汇兑损益一般包括未结算的外币交易损益和外币报表的折算损益。未结算的外币交易损益是指在外币交易未结算之前编制会计报表,报表日的现行汇率与交易发生时的记账汇率或上期报表日该项交易的折算汇率(即上期报表日现行汇率)不同而引起的差异。上例中,假设某外贸公司11月10日出口美国商品,赊账期为60天,2007年12月31日报表编制日现行汇率为US$1=RMB¥8.48,应收账款420000,折合人民币169600元,产生未实现的汇兑损失400元。
  除了未结算的外币交易形成的资产负债在会计报表编制中的折算外,其他国外业务,如国外分支机构,国外子公司财务报表在以本国货币(功能货币)重新表述时,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异也属于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因此会计风险可以说是企业的外币资产、负债在折算记账本位币时,由于交易日或上一个会计报表日的记账汇率与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的折算汇率不同,而使外币资产、负债账户上的折合记账本位币金额产生差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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