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
E-mail: lzm@cpa800.com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表说明(5)
时间:2012-06-12
点击:
次
来源:未知
重要提示: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纳税人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实际应计提的应纳税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应纳税额填写;应税服务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
重要提示:该栏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纳税人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5、第15行“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填写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6、第16行“三、免抵退税”“应税服务”:填写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应税服务。
7、第17行“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8、第18行“四、免税”“应税服务”: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