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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不得不知的税收风险预警指标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
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
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
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
四、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
2、问题指向: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期末存货额与当期累计收入对比异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3、预警值:50%
检查重点:检查“库存商品”科目,并结合“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进行分析,如果“库存商品”科目余额大于“预收账款”、“应收帐款”贷方余额、“应付账款”借方且长期挂账,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实地检查纳税人的存货是否真实,与原始凭证、账载数据是否一致。
五、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
1、计算公式:指标值=(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控制额-1)*100;
进项税额控制额=(本期期末存货金额-本期期初存货金额+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外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进项税额合计。
2、问题指向:纳税人申报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比较,若申报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应重点核查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是否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是否按照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是否存在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问题。
3、预警值:10%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将外购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结合“营业外支出”、“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的变化,判断是否将存货损失转出进项税额;结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分析运费、农产品等变化情况,判读是否虚假抵扣进项税额问题。
实地检查原材料等存货的收发记录,确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存货是否作进项税转出;检查是否存在将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无偿赠送等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问题;检查农产品发票的开具、出售人资料、款项支付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问题。
六、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