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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按简易办法计税项目汇总(4)

时间:2013-02-22  点击: 来源:未知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四、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五、自来水。

  六、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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