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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造假被罚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替多家舞弊公司背书
又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逐渐浮出了水面。
2014年8月9日,三峡新材(600293)发布公告,通报了上证所对其财务造假的处罚决定。2011年、2012年,三峡新材通过少计成本虚增利润合计接近1亿元。
早在2013年10月,三峡新材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三峡新材对财务数据问题进行了追溯。
值得注意的是,回过头来看,三峡新材的财务造假手段谈不上高明,甚至是早有端倪。但为什么三峡新材的时任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未能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呢?
2014年8月8日,三峡新材接到上证所《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定》和《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这两份《决定书》对三峡新材财务造假问题予以了认定,并对当事责任人予以了处罚。
公司被公开谴责
2013年10月16日,三峡新材曾发布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稽查,显然,这一次来自上证所的《决定书》是对证监会立案稽查结果的认定和通报。
根据上证所相关文件,三峡新材的财务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严重的财务舞弊行为。监管层发现,三峡新材在2011年、2012年成本核算过程中,分别少计原材料成本7582万元、1568万元。由于这一重大会计差错,三峡新材虚增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4万元,虚增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3万元。上证所认为,上述财务舞弊行为“致使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后果严重,性质恶劣”。
其次是2013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
监管层查明,2014年1月29日三峡新材披露的201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称,预计2013年年度盈利5000万元~6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310%。但直至2014年4月4日,公司才发布201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年审会计师初审,预计2013年年度盈利3300万元左右,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左右。”
对于修正业绩的原因,三峡新材给出了“将试生产领用材料1100万元调入当期损益,同时补提折旧276万元,调减当期利润1376万元”,“对某子公司补提资产减值准备135万元”,“对某子公司按评估值补提折旧360万元”的解释,但上证所认为,虽然三峡新材对上述有关资产减值、折旧风险都是可以预估到的,但公司并未充分预估风险,也未提前揭示不确定性,导致公司业绩预告最终出现差异较大的情况,其行为明显有失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