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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 关于2016年(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通知 ]
一、律师事务所年检审计对象
按照规定,凡在2015年7月1日(不含7月1日)以前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均需参加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以《北京市司法局批文》印发时间为准。
二、律师事务所审计的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4月30日
三、审计收费
根据2015年律师事务所收入情况,参照下列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收费:
1、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00元;
2、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1000元;
3、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2000元;
4、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2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3000元;
5、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4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5000元;
6、律师事务所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10000元。
四、审计机构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是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年检审计机构(见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已连续5年为北京律师事务所提供年检审计服务。
我们会按照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及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欢迎各律师事务所监督。联系:010-82672400 李老师
五、律师事务所需向审计机构提供的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前后)、验资报告(变更前后);
2.已审核通过的2015年度整套财务决算报表;
3.2015年度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会计凭证;
4.2015年度使用的全部发票存根;
5.2015年度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全部聘用劳动合同文件;
7.所属律师事务所资产的产权证书。
七、审计工作要求
(一)审计报告的内容
1、审计报告
2、附表
附表1.资产负债表
附表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表3.业务收入表
附表4.营业成本及费用表
附表5.管理费用表
附表6.基本情况表
附表7.缴纳各种税款情况表
3、财务报表附注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律师事务所提交的“2015年度决算报表”须加盖《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报表审核专用章》(电子版),否则审计机构不予受理。
2、律师事务所通过财务信息报送平台(网址:218.97.138.137)选定审计机构的,决算报表可以通过平台网上提交。
3、审计机构需要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两份,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时提交各区司法局律管部门一份。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李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7层E室。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