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上市审计企业的流程(6)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点击: 时间:2015-07-29 13:57

 

10、动漫企业收入确认及与成本配比。从动漫企业的经营方式来看,可分自创形式和合作形式两大类。自创形式(又称原创),自己创意,自己加工,独享收益。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前期投入大。在取得许可后,通过出售(发行)或其他(如合作、授予、转让等)方式获取收入,获取收益的时间较长。对动漫影视作品发行收入,主要是发行动漫影视作品的收入,可以在将碟片实物交付给客户验收合格并取得其确认的证据后在合同约定的发行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11、公益性质文化类企业收入的确认。以剧院经营类企业为例,按《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补贴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但这样导致企业主营业务增长幅度偏小,贡献的利润远小于政府提供的补贴收入。因此,也有人提议,像剧院等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文化类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政府补贴视同主营业务进行确认,但目前应按准则要求计入营业外收入。

 

(八)税务问题

 

1、公司业务及架构重组时的所得税是否已经缴纳完毕;(自然人股东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参考财税[2009]59号文件)

 

2、公司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契税是否已足额缴纳;

 

3、公司有无为了避税目的向关联方转移利润的情况;

 

4、公司有无账外账、转移利润形成的小金库;

 

5、成本是否与收入配比结转;

 

6、所有交易是否真实,有无为取得增值税发票而虚假购物;

 

7、有无将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费用列入公司费用;

 

8、有无将应资本化的支出费用化;

 

9、所得税扣除与新税法要求是否一致,是否得到税务局认可;

 

10、是否有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11、税收优惠是否合法,有无审批文件,审批级别是否和税法要求相符。

 

12、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和资本公积,个人股东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对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了规定。第一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备注:未查询最新政策、法规!

 

目前,对有限责任公司按净资产折股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事项没有明确文件规定。

 

实际上,纵观所有法规,对于股改过程中留存收益转增资本公积部分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都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实际上,各地政府对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完全一致,某些地方政府为鼓励当地企业上市并做大做强,允许企业对上述个税缓交或不交,而有些地方则严格征收税款。各地在此方面政策的把握尺度差异还是很大的。

 

对违规享有的地方性税收优惠的,处理建议:

 

1、由主管税务机关出文确认新三板企业没有税务违法行为且暂不征收少缴的税款

 

2、充分披露风险

 

3、由原股东承诺承担有可能被追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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