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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与清算方法(5)
五、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一)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试算
1. 分类计算:按照经济适用房、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商业用房、车库等分别计算应交土地增值税额。
2. 综合计算:将所售房产不分类别,统一计算应交土地增值税额。
将两种计算结果比较,选其税负较低者。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
六、土地增值税的鉴证
(一)鉴证中介机构的选择
税务总局指定土地增值税的审计鉴证业务由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来承担。纳税人在选择鉴证机构时,要选择一个资信好的、业务水平较高的、税务机关信得过的税务师事务所。这样的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容易被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
(二)鉴证报告的基本内容
1. 标题:统一规范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2. 收件人:一般是指鉴证业务的委托人。
3. 引言段。
4. 审核过程及实施情况。
5. 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注册税务师应当根据鉴证情况,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并确认出具鉴证报告的种类。
6. 鉴证报告的其他要素,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等。
(三)鉴证结论的采信
税务机关要对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的税务中介机构在准入条件、工作程序、鉴证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好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税务中介机构受托对清算项目审核鉴证时,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对审核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后可以采信。
七、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与转让房地产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1.项目竣工决算报表;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
5.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6.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
(三)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