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E-mail: lzm@cpa800.com
您现在的位置:京审首页 > 房地产企业 > 会计实操 >

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量表(4)

时间:2011-06-22  点击: 来源:未知

  (一)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量表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销售商品、转让土地、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房屋、转让土地、提供物业管理等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销售商品、转让土地、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转让土地、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扣除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收取的租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现金的租金收入。包括经营性房屋、土地等租赁收到的租金以及融资租赁收到的租赁收益。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收到的租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返还,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捐赠现金收入、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根据“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发包工程、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与承包工程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设备材料、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与承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设备材料、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与承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设备材料、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承包单位工程款、备料款及供应单位购货款。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物资采购”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从其他单位经营租入资产支付的现金,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至干融资租赁支付的租金,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

在线客服系统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