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编制说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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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时间:2012-02-15 15:57
24. 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5. 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
26. 第26行“应纳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
27. 第27行“减免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
28. 第28行“抵免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
29. 第29行“应纳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30行“应纳税额”;
30. 第30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31. 第31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32. 第32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33. 第33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34. 第34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本表第52行÷本表第47行;
35. 第35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
36. 第36行“本年应补的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的正数合计;
37. 第37行“本年应退的所得税额”:取自所有汇总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的负数合计的绝对值。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统计表编制说明
本表依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报表附表(5)进行汇总编制,一式3分,样式统一,分别为:工业企业、其他企业、汇总合计;其中工业企业、其他企业根据附表(5)中第47行“所属行业”进行区别,汇总合计为所有企业的合计。
行次说明
1. 第1行“免税收入”:指所有填写了附表(5)第1行“免税收入”的企业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