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资企业年检已经开始,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
2014外资企业年检 |
一、外资企业联合年报 | 北京市商委 |
1、2013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包括经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2、申报时间:企业应于6月30日前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8月31日前参加外汇年报。 3、申报方式 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www.lhnb.gov.cn)“北京市专版”,京商务资发字〔2014〕6号。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
二、外资企业财政年检 | 北京市财政局 |
1、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外商投资企业。 2、申报时间及方式: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的要求,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201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并在北京财政企业服务网上进行报送。 为做好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根据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京财企[2013]2522号)。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检数据。 |
三、外资企业外汇年检 | 北京外汇管理局 |
1、外汇年报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在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外汇登记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 2013年未发生外汇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应当进行外汇年报。 2、申报时间:企业应于8月31日前参加外汇年报 3、外汇年报报送方式 2014年外汇年报信息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各外商投资企业首选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报数据报送手续。 |
四、出入境备案登记簿年检 |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目前已开始严格外商企业备案登记的管理,外商企业应在《备案登记簿》有效期满前一个月进行年检,如《备案登记簿》不在有效期内,公安局将不予受理该外商企业中的外籍人员的签证及居留申请手续。为了保障外籍人员签证及居留手续的正常申办,请各外商企业及时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簿》年检手续。 注:外商企业是指境外企业驻京代表机构、境外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外国政府旅游部门驻京代表机构、三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 |
常见问题与解答 | 外资企业年检常见问题与解答?外资企业年检知识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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