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税条件及报送的备案资料(有明确执行期限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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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时间:2013-02-26 13:58
2.纳税人应在享受减免税政策年度的汇算清缴期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执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清单。
附送资料一式一份,使用A4纸复印,加盖纳税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三)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5号)
减免税内容及条件: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要点提示:
1.保费收入的界定
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2.保险公司应对符合条件的保费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优惠政策。
3.纳税人应在享受减免税政策年度的汇算清缴期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执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清单。
附送资料一式一份,使用A4纸复印,加盖纳税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四)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5号)
减免税内容及条件:
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要点提示:
纳税人应在享受减免税政策年度的汇算清缴期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执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清单。
附送资料一式一份,使用A4纸复印,加盖纳税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二、减免所得额
(五)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