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京审 |
业务咨询:010-82672400 |
投诉建议:13701000699 |
E-mail: lzm@cpa800.com |
2010年会计实务问题解答汇总(2)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那么从你的陈述判断,甲方不再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所以,甲方属于非法扣缴营业税。贵公司营业额应该是含税的约10万元而不是9万多元,应按此开票并计提营业税税金。因为乙公司虽然全额开建安票,但应按差额计提营业税金。
问4:企业材料盘盈,怎么处理可以减少所得税?
答:做了盘盈就要冲“管理费用”,然后材料进成本,进入主营业务成本,对企业所得税不构成影响。
问5:销售货物对方不要发票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对客户不要增值税发票怎么缴纳增值税?由于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所以不要增值票,如果按17%含税价,对于小规模人来说的进价就高,这种情况作为一般纳税人销售方怎么办?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给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销售方要按照17%税率缴税。
问6:物业管理公司能否给业主开水电费发票?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付水电费,相应的自来水公司、国家电网只给物业公司开具一个总的发票。但是物业公司代收业主的水电费时,有的业主要求物业公司给业主开水电费发票。请问,物业管理公司能否用自己的物业管理发票或服务业发票给业主开水电费?
答: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十九)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如果物业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可以开专票,毕竟客户要抵扣;否则,可以考虑使用财务分割单。
问7:车辆牌照费4.5万元,怎么做账?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汽车上牌照,是汽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费用,计入汽车成本。
问8:存货质量不合格没价值了,应如何做税务处理?
我公司是销售企业,因库存的商品已进了一年多了,后发生变质等诸多原因,品质不合格,几乎是不可能销售出去等于没有价值了,我们应如何向税务局申请销毁降低库存?(备注:但进项税已全部认证抵扣),如果要销毁的话,是不是要将这些进项税要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