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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实务问题解答汇总(3)

时间:2011-02-11  点击: 来源:未知

  答:成本和进项税转到营业外支出,并核销存货。作财产损失,必要时请中介出具财产损失鉴定报告去税局报批。

  问9: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在账务上是如何设置和核算的?

  答: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以后,首先存货成本中不再含税,购入货物中已支付的增值税额有确切的证明,为会计上单独核算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其次销售收入中不含税,交纳的增值税不再计入损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挂钩。

  一般纳税人企业(下简称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应设置九项专栏,即: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终时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仍借记“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则借记“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如果是辅导期的企业还要“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待抵扣进项税”明细科目。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计入货物的购进成本中。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实收资本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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