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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9)
时间:20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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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8.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将辖区内推荐的所有项目报同级财政部门盖章、备案。
(三)项目申报材料
1.电子申报资料: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由推荐单位经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申报;
2.书面申报资料包括:
(1)项目组织单位地方立项文件、分档支持项目的清单(对再次申报项目加以标注);
(2)项目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资料(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企业注册信息、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按以上顺序汇总装订至少二册,通过推荐单位邮寄一册到管理中心,项目组织单位自留一册(项目名称一般不要用××研究、××技术。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企业注册信息一定要装订在申报资料内,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由管理中心最终激活企业身份。
相关附件包括: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增报2006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9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一般创新项目需提供2008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各一份。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