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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内部审计(15)
时间: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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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应获取的资料主要有:
(一)学校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学校各类财经业务的流程设计;
(三)学校的财务管理相关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人员配备文件;
(四)学校制定的与财经业务相关的授权审批制度;
(五)学校预算资料及相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六)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相关资料;
(七)与经济决策有关的会议记录、纪要、形成的文件等;
(八)学校签订的与财经业务相关的经济合同;
(九)学校制定的财务风险控制措施、办法等;
(十)学校制定的与财经业务相关的内部报告制度;
(十一)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五条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主要有:
(一)财务管理的控制环境
1、学校是否有与学校发展规划相适应的中长期财务计划;
2、学校是否设立了财经领导小组、预算管理委员会、收费立项审核委员会、收费标准审批领导小组、分配审查委员会等经济决策机构,是否有完善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各决策机构权限是否合理分散;
3、学校是否设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度运行是否有效;
4、学校是否建立管理层约束监督机制,各部门财务负责人是否在其权限范围内执行职责;
5、学校是否针对各类经济业务制定了完整的财务处理流程,并能让校内相关单位和人员知悉;
6、学校所采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是否经过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各类财务数据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是否配备了一定资质的管理和维护人员;
7、财务机构各类人员招聘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各财务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上岗资格,是否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或后续教育;
8、财务机构是否制定合理的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
9、是否制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是否明确、切实可行,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二)财务管理的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并切实可行 ;
2、是否建立识别财务管理风险的适当机制;有无识别财务管理风险的适当办法;